今年起,凡我省地方所属普通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全部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范围。
省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明确,凡在上述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全部纳入“信用保险助学贷款”对象。
高校开学伊始,这对我省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来说是一条及时的喜讯。《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今年我省将引入保险机制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即我省的“信用助学贷款”改为“信用保险助学贷款”,解决目前存在的助学贷款管理薄弱,特别是贷后管理薄弱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申请信用保险助学贷款的条件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外,还必须无违法违纪行为。原则上每生每学年6000元,收费较高的学校和专业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