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级价格检查部门在教育收费检查中发现,2007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后,一些地方以各种名目乱收费行为依然存在。为此,省物价局强调,各地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查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不仅要对有关学校从重处罚,而且要追究学校负责人行政责任。
省物价局强调,从2007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后,只允许学校按“一费制”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住宿费,严禁收取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费等各项代收费,严禁收取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各项服务性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由政府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所需相关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公用经费不能保障确需收费的由设区市和扩权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局备案,收费标准不得突破现行标准;使用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在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全部落实到位前,可适当收取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