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北京某大学在小语种招生中为男女生设置不同分数线一事,《新京报》昨日发表社论《高校招生的潜规则维护谁的利益》,认为这暴露了高校招生中歧视女生的潜规则。 性别歧视作为招生潜规则之一,对女生而言的确是一种不公平待遇,对于维护教育的公平性、塑造男女平等的性别意识和社会风气存在不利影响。但是,招生潜规则远远不止性别歧视,男女招生偏向仅仅是名目繁多、花样百出的招生潜规则的冰山之一角。可以找到的其他潜规则还有很多,例如点名招生、索贿招生、吃喝招生、熟人招生、卖分招生等。这些潜规则通常表现为熟人关系、权力、经济利益等要素,对招生过程公正性的扭曲,其存在范围也不止于高考招生,而是存在于从高考到博士招生的各个层次的招生过程之中。这一点,早已被近几年出现的招生腐败案证实。
因此,潜规则在教育领域的存在,并不是个案式的现象,而已是一种普遍的状态。在被揭露的个案背后,是潜规则兴风作浪的更大空间。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某种具体的潜规则的危害、成因和解决办法,而是要对招生领域、甚至整个教育领域存在的潜规则,有更为清醒的认识。
潜规则之“潜”,意即大家心照不宣而普遍遵行的规则,是涌动在地下的暗流。潜规则之所以要只做不说,是因为它只代表着少部分人的意志和利益,有碍于公平、公正,有违于公德和法治。如果从这样的界定来看招生以及整个教育领域存在的潜规则,我们面对的关键问题就是:部分人何以能得逞?制度是怎样洞开潜规则大行其道的阀门的?
所以,性别歧视也罢,权钱交易也罢,那都只是机制障碍后遗症的不同征候。正是大学教育理念的扭曲、现代权力监督制度的缺失,使得少部分人为所欲为,也使得这种依靠潜规则达成利益获取的心态盛行。而欲彻底根除弊病,必须在制度建设和理念更新上用力。只有真正建立起现代大学制度,用先进的制度和理念来保障教育的公平性,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灭招生中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