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年来,中小学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及由此引发的诉讼案件呈快速上升趋势,给学校教育教学带来了很多问题,这极大的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开展,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了贯彻《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预防为主的目标,本文从增强学校的责任意识和预防意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等三个方面,探讨学校应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学校 学生 伤害事故 预防措施
2000年国家儿童少年“安康计划”公布的数字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食品毒、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每年达到1.6万人,平均每天意外死亡40多人,相当于一个教学班的规模。意外伤害已经超过4种最致命的儿童疾病:肺炎、恶性肿瘤、先天畸形和心脏病致死率的总和,而成为中小学生的第一死亡原因。学生在校意外伤害事故引发的诉讼案件呈快速上升趋势。有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不下令,严禁学校组织学生春游和校外活动。很多学校为了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采取消极防范手段,所有有潜在危险的活动都不做了,如减少学生的文体活动、不组织集体活动、不到野外春游、秋游、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甚至取消了体育课的某些科目。我们知道,学生智力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进行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已而采取的这些消极防范措施,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无疑是背道而弛的。为了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设一个安宁健康的校园环境,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并于同年9月1日实施,这为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法律救济毕竟是事后救济,伤害事故一旦发生,不但给学校和教师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而且给家庭带来无法用金钱补偿的重大伤害。因此,对学校伤害事故进行积极的预防,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办法》预防为主的精神得以贯彻落实,从而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作为学生伤害事故主体之一的学校,如何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呢?
一、增强学校的责任意识和预防意识,加强学生人身安全保护
中小学生日常活动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尽最大可能地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学校的重要职责。增强学校的责任意识和预防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明确学校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范围,是关系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大事。加强预防措施,重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有效的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健全学校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不健全是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2003年1月5日陕西省宝鸡市虢镇初级中学因楼道拥挤造成了3名学生死亡、6名重伤的重大伤害事故;1999年秋陕西某小学学生早餐时,因食用变质的花生米,造成100余名学生集体中毒的事故,这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都是学校相应的安全制度欠缺,没有落实安全责任,事发现场没有教师值勤造成的。因此,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如门卫制度、食堂卫生制度、教师值勤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度等。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形成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教师等链式责任共同体,各责任人严格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以预防或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增强预防意识,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严密的预防措施,是安全工作的重要保证。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和文具及其他物品,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关于校舍、实验室的建筑规定,搞好设施建设。加强对体育器材、设施设备的管理。严格检查,及时纠正和消除校舍、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校环境。学校在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时,应采取严密的预防措施,对活动的组织者和参加者(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落实教师职责,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针对可以预见的风险或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如大型校外活动中应当预见突发事件的发生,并事先做好活动的组织和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从而有效地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或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积极应对,减少事故损失。
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严格履行教师职责
教师是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学校应把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严格履行职责作为预防伤害事故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
(一)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专业规范。学校应把学生安全工作列为教师的重要职责和工作内容,经常监督检查。“少年儿童人身伤害问题研究”成果表明:学生上实验课时受伤占学校安全事故的6%,因此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严格履行教师职责,是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这就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按照教师的职业规范,履行自己的教育和管理职责,不擅离工作岗位,及时观察和了解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及时解决。在实训、实验课上,教师要遵循专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如体育课教师要首先让学生活动热身,作危险动作时要予以指导和保护;化学实验课教师要向学生讲解实验中应注意的事项并指导学生实验等,以避免学生在实验和体育课中造成的伤害。
(二)用法律和师德规范教师行为。师范院校大部分专业均没有开设法律教育课,学生没有系统学习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在职教师也缺乏足够学时的教育法律法规培训,造成部分教师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缺失。部分教师受“师道尊严”思想的影响,奉行“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封建家长式教育方法,过分强调教师的权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行使惩戒的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训斥、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有这样的案例:济南某校初三一班班主任纪某,辱骂学生“笑得像三陪小姐”,家长提出“孩子要是出了事你也得负责任”,老师竟说“那你干脆给她吃点药算了,别要挟我”;陕西某机械厂子校一名教师,因怀疑学生偷了别人十元钱,竟然残忍的给学生脸上刺了个“贼”字等等。凡此种种行为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然而,在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却时常发生,面对部分教师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的现状,学校要通过办培训班、作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在教师中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教育法律法规以及与教育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让他们学会并养成用法律来判断分析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实际问题的习惯。同时,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和美德。冷嘲热讽、粗暴训斥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使他们感到失望屈辱,失去自信,失去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甚至走上轻生的道路。这就要求学校在强化教师法律意识的同时,不忘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育教师要尊重学生的情感和人格尊严,用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教师的行为,防止和杜绝教师侮辱和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防止学生因此而受到的伤害。
(三)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心理健康是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条件,对教师来说更加重要。心理疲惫是造成许多教师暴力行为的主要原因。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王全成博士认为:“教师职业普遍存在待遇偏低、工作繁重、社会地位得不到应有的认可等问题,这些都是造成教师诸多心理问题的主要原因。”教师工作的对象是学生群体,教师的心理健康制约和影响着年轻一代的健康成长,因而,教师有一个健康的心理显得犹为重要。这就要求学校要制定教师心理健康保健计划,配备有关心理保健的图书杂志,建立心理咨询室,及时解决教师心理上的各种负担。学校要给教师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经常倾听每个教师的意见,使教师得到重视,有安全感;树立良好的校风,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注意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关心教师的生活,从根本上解除教师的各种心理负担,使教师以愉快的心情、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以减少因此对学生造成的伤害。
三、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一)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预防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