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音乐教育,发挥着独特的育人功能,其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一、在音乐教学中渗透情感教育。
音乐充分利用鲜明的节奏、优美的旋律、丰富的和声来表达情感,因而能直接触动学生的情感中枢,震撼学生的心灵。一首好歌,常能唤起学生感情上的共鸣。例如:唱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时,孩子们举起右手向国旗致礼,爱祖国,爱人民的感情火花油然而生,激励了他们发奋学习,争当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崇高理想和革命情操;一曲《长江之歌》增强了孩子们“爱我中华,为国争光”的民族意识;《军民大生产》、《读书郎》、《歌唱二小放牛郎》等歌曲,可以培养学生机智勇敢的精神,高尚的道德情操,可以净化学生的灵魂。
二、在音乐教学中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音乐课本中的欣赏教学,寓审美教育于音乐欣赏之中。
例如:欣赏《黄河船夫曲》一歌时,教师可在适当的时候向学生介绍歌曲产生的背景,让学生了解音乐家冼星海所处的时代,这就会为学生欣赏歌曲打下情感的基调。随着船工号子高亢激扬的旋律,船夫们与风浪顽强搏战的动人场面历历在目。可见,欣赏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乐曲的感知上,而是要在老师的引导下,诱发学生的求知欲,促使学生积极思维,主动参于欣赏,从有声的音乐中获得无声的情感体验,受到美的熏陶,从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三、在音乐教学中加强学生的品德修养。
音乐可以陶冶情操,提高审美情趣。音乐在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方面起着别的学科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如乐队、合唱队的活动,可以增强学生珍惜集体荣誉,严格遵守纪律的良好品质;举办文艺演出,编写音乐墙报等其它形式的音乐活动,对启迪学生的智慧,训练学生的技能技巧,提高音乐素质,具有不可低估的特殊效能。
综上所述,音乐的育人功能是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加强的,凡经过长期音乐熏陶的学生,其性情、精神以及思想意识都会发生巨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