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管理
2004年12月21日 10:12:32 来源: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毛庆通讯员先行)近日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南京市财政局、教育局确立了该市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规定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集中管理农村中小学杂费和财政拨款的公用经费。[BR][BR] 据了解,目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00—260元,其中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60—12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300—400元,其中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100—200元。目前执行此标准有困难的经济薄弱县(区)可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分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