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与课程改革
2002年06月14日 02:06:28 来源:教育部
[B][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B][BR][BR][B] [/B]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部于2002年底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要求对学生、教师与学校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重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也要重视在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实施等管理环节中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评价方法要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便于评价者普遍使用的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办法,探索有利于引导学生、教师和学校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通知》提出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学生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和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学校评价体系,确定了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等。[BR][BR] 《通知》对小学升初中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高中会考和高考提出要求。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公办学校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也不得以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与招生中,要综合考虑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个体差异,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高中录取标准除考试成绩以外,可试行参考学生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综合实践活动记录等其他资料,综合评价进行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普通高中会考具有统筹决策权,不再进行普通高中会考的地方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制度。逐步形成允许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会考的机制,要为学生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和补考机会。高考内容改革将更加注重对考生素质和能力的考查,积极引导中学加强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高考科目设置改革要将统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在满足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同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高等学校选拔方式的改革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在文化考试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高中应探索建立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增加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公益活动及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提供更多的学生成长信息。[BR][BR] 《通知》要求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作为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根据《通知》精神对现行督导评估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教研部门应认真研究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提高为学校和教师服务的能力,促进教师的发展和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的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使中小学广大教育工作者了解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方向和要求,掌握评价的基本方法。[BR][BR] [b][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b][BR][BR][B] [/B]为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的要求,教育部于2002年5月印发了《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是有效进行书面交流的基本保证,是学生学习语文和其他课程、形成终身学习能力的基础。当前,在重视学生掌握计算机汉字输入技术的同时,必须继续强调中小学生写好汉字。《意见》提出中小学写字教学要使学生具备正确书写汉字的基本能力。会写铅笔字和钢笔字,学习写毛笔字,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正确的写字姿势,并有一定的书写速度。小学低年级特别要注重良好写字习惯的培养。[BR][BR] 《意见》要求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写字教学。加强写字教学,培养良好的写字习惯是所有老师的共同任务,应在教学中明确对学生写字的要求,要特别重视学生日常写字,各科作业都应要求书写规范、认真、端正,真正做到“提笔就是练字时”。全体教师都应以正确、认真的书写作为学生的表率,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良好书写的习惯。语文教学、编写语文教材都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有计划地加强写字教学,确保课程目标的实现。应通过美术、艺术课程,提高学生的书法欣赏能力和艺术创造能力,并创造条件,鼓励有书法爱好的学生开展个性化艺术活动。[BR][BR] 《意见》要求学校应组织学生开展写字、书法的课余活动,提高书写能力,加深对汉字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的理解。要改进写字教学评价,要有利于引导绝大多数学生对写字、书法的兴趣,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具有基本规范的写字技能。对小学低年级的写字评价,特别要关注认真书写态度和良好写字习惯的培养,注意学生对基本笔画、汉字基本结构的把握,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对高年级学生的书写评价,既要关注其书写规范和流利程度,也要尊重他们的个性化审美趣味。通过发展性评价来提高学生的写字兴趣和自信心,要特别防止用大量、重复抄字的惩罚性做法对待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应要求学生背记文字、书法的知识。全体学生的写字习惯,基本的写字技能,应成为教师教学水平、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的一个方面。[BR][BR] [b][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进展情况][/b][BR][BR][B] [/B]2001年秋季,教育部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立了38个国家级新课程实验区,正式开始了义务教育新课程的实验工作。2002年春季又有北京市的1个区和浙江省的3个县(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实验区。2002年秋季,按照“每个地级市可确定一个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原则,全国又有530个县(区、市)确定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省级实验区。2002年9月,省级实验区的新课程改革实验全面启动,参加实验的学生数达870余万人,约占同年级学生总数的18%~20%。新课程实验推广进入到由点到面过渡的新的关键阶段。[BR][BR] 2002年4月28日,教育部召开了全国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电视电话工作会议。陈至立部长在会上作了题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的讲话,提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步伐;抓住教师培训、新课程的科学研究和业务指导、加强管理规范教材选用的程序和行为等工作重点,扎实做好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对加强领导、成立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做好新课程实验推广规划、明确分工和落实责任、提供必要保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做好宣传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以确保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顺利进行。[BR][BR] 在新课程的培训工作方面,教育部组织了国家级实验区培训和地市级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负责人的一级培训,累计培训人数近4000人;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实验区也组织了二、三级培训,提出实施新课程要求教师“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培训人数达50余万。[BR][BR]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一项全面系统的改革工程,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面临许多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要跟踪实验区的进展,分析问题,通过实践探索、研究对策,推动课程改革工作。2002年,教育部就课程改革的组织与领导、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教学改革、评价与考试改革等方面的工作组织了近千名高校教师、教育行政干部、教育科研人员及实验区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实验区开展培训、指导、调研和评估,同时,实验区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问题研讨、经验交流。2002年8月25日~9月8日,教育部组织了对成都市温江区、贵阳市白云区、西安市未央区和新城区、阳泉市郊区、娄底市娄星区、洛阳市孟津县等2002年开展课程改革实验的省级实验区的调研,调研围绕实验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专家支持系统建设、实验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实验保障条件、培训的组织和落实、教材选用、社会宣传和动员七个方面展开。通过省级实验区的典型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2003年进一步推广新课程提出了工作建议。[BR][BR] 2002年3月和9月,教育部分别在深圳、哈尔滨召开“国家课程改革实验区经验交流会”,会议主要围绕如何转变教学方式,实现师生互动、平等参与和学生开展合作学习,如何实现对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性评价,科学、艺术、历史与社会等综合课程的实施等议题进行研讨,及时总结实验区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和寻找对策,为推动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工作提供支持。[BR][BR] 会议交流的经验和情况反映出,新课程经过一年的实验,在国家课程改革实验区已取得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认识到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必须抓紧抓实,在课程改革实践中涌现出了一批学术型、专家型的领导;实验区教师的改革热情高涨,教育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教学中开始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注重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课堂上出现了师生互动、平等参与的生动局面;各实验区按照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开展学生成长纪录、学生学业成绩纪录及日常测验、考试、考核的探索,山东潍坊、贵州贵阳、山西曲沃、宁夏灵武等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始了初中考试招生制度的探索实验;各地及实验区的教研部门积极转变工作方式,要求教研员以平等对话、积极互动的方式与参加课程改革实验的中小学教师共同研究学校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各实验区在推进新课程过程中作了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课程改革工作得到了社会的积极关注,得到了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促进课程改革的社会氛围开始形成。[BR][BR] 通过对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工作的调研和国家课程改革实验区经验交流,也反映出在课程改革实验推进过程中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不少实验地区政府将课程改革看作是教育系统内部的事情,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政策、经费、人事、宣传等问题做得不够,迫切需要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制度保障;在教育部门内部也存在认识不到位现象,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实验教师有改革热情但得不到及时的专业指导和支持;实验区教师、家长担心高考改革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否能衔接。根据调研反馈的情况,教育部全面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实验工作的进度和要求。[BR][BR] 积极推动评价考试制度改革。2002年11月中下旬和12月上旬,教育部组织“促进教师发展与学生成长的评价研究”项目组(以下简称“评价项目组”)对9个实验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武侯区、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两个国家级实验区等)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进展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实验区评价改革的整体推进、学生日常评价改革、期末评价与考试改革、成长记录袋评价在实践中的应用、教师评价改革、课堂教学评价改革六个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从其他国家级实验区中广泛地了解和收集了评价改革的工作情况。调研结果形成七个专题调研报告,分别就每一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建议和整体推动评价考试改革工作发展的建议。[BR][BR] 积极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制度改革。教育部连续第四年对全国中考命题、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组织了国家课程标准组的核心成员,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部分学科教学论研究人员、评价研究人员,安徽、山西等省级教研室负责人和学科教研员,对2002年全国组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105个省地级考试组织单位交来的105套试卷及相应评分标准、考试工作总结、学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评价,并形成学科命题与评价、考试管理及改进建议的专题评价报告。组织山东潍坊、山东青岛、辽宁大连、贵州贵阳、山西曲沃、宁夏灵武等市结合本地区参与国家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开展初中毕业生高中考试招生制度的探索研究。[BR][BR] 提出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机制。2002年,教育部组织专题项目组,就“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及基本运作模式、学校和各级教研部门如何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怎样建立开放性的教学专业支持网络、如何有效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等,在理论和实践上开展专题调研。在研究和实验区先期探索的基础上,教育部提出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把学校建设成为学习化组织的要求。教育部要求42个国家实验区积极开展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的实验,各省级教研室和14所大学的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要建立固定的实验点。[BR][BR] 撰稿 杨秀梅[BR][BR] 审稿 朱慕菊[BR][BR] [b][印发《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b][BR][BR][B] [/B]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教育部于2002年5月28日印发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实验稿)》(1~2年级使用)和《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3~6年级使用)。同时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部分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开展实验工作。[BR][BR] 新制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实验稿)》和《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小学生思想品德成长的规律,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有机整合原来小学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其他相关的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小学生开展思想品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教育。《品德与生活》课是一门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品德与社会》课是一门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BR][BR] [b][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b][BR][BR][B] [/B]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02年8月1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BR][BR] 《纲要》在总结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区实验工作和各地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上,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BR][BR] 《纲要》共分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五个部分。[BR][BR] 《纲要》明确提出了“积极推进、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要求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要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师要在具有较全面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和进行心理辅导的专门技能以及提高自身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上有显著提高。有条件的城镇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抓好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区域性心理健康教育的整体推进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和边远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出中小学地区性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重点抓好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的试点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逐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BR][BR] 《纲要》的颁布将进一步推动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健康发展。[BR][BR] 撰稿 吕同舟[BR][BR] 审稿 王建国[BR][BR][BR]